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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第30條

合作社之選舉,發覺有違法舞弊情事時,會議主席得會同監票員宣布將票匭、社員名冊、已投選舉票、用餘選舉票及有關文件加封,報請主管機關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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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