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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期貨交易法 第36條

違反第六條第四項或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臺幣九十萬元以下罰金。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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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