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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
› 第1條
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家情報工作法
第十條
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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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國家情報工作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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