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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 第2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推動國立大學合併,應以有效協助學校整合教育資源及提升整體競爭力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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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