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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 第8條

前條合併計畫,依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三條所定程序審查通過後,由本部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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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