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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第54條

新兵由新兵訓練單位或專長訓練機構撥補服現役單位時,服現役單位必須 根據轉入之個人服裝卡片,逐一清點查對,不得短少。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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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