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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服裝業務處理規則 第60條

因故驗退及停役人員,原領服裝應予收繳,有關收繳品量、素質等之作業 規定由軍種自行訂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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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