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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7條

統計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會統計與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資料管制。 二、本會與所屬機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管理。 三、本會與所屬機構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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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