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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計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局年度概算、決算之編審事項。 二、本局年度預算分配及追加 (減) 預算之辦理事項。 三、本局各項預算支用審核簽證。 四、本局現金會計事務之處理及會計報告之編報事項。 五、本局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研究及建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本局歲計、會計、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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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