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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1條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對資產品質之評估、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呆帳之轉銷,應依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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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