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 第15條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15條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資金運用,應依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放款及其他交易管理辦法、保險業利害關係人放款管理辦法、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但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專營再保險業務者,其資金運用不適用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從事被避險項目為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款第二目以外之保險負債部位所辦理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檢送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所列文件及避險計畫書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得辦理。避險計畫書有修正時,應檢送前述文件報主管機關備查。 第一項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資金運用,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為新臺幣匯率、新臺幣利率指標或新臺幣計價商品,且投資標的組合內容亦不得涉及新臺幣計價商品。 外國保險業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資金運用,應與其在我國分公司合併計算,並依前三項規定辦理。 下列金額不計入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總額之額度:(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各種準備金加計其淨值)x(1-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經主管機關核定保險業國外投資之比例)。 第一項所稱同一人,指同一自然人或同一法人;同一關係人之範圍,包含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責人之事業;同一關係企業之範圍,適用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至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九及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十一規定。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依第一項對其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其負責人或辦理放款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放款,應有十足擔保,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放款對象,如放款達保險業利害關係人放款管理辦法所定主管機關規定金額以上者,除以各該保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所簽發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單為質之放款外,應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申報,並副知中央…第3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應依金管會訂定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訂定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國…第4條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或專業經驗人員,檢查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之業務或財務狀況或令國…第5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及…第6條外國保險業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盈餘之匯出,於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帳列盈餘併入該外國保險業在我國分…第7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應併入其所屬本國保險業總公司或外國保險業在我國分公司計算淨值及劃分資本等級…第8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之經理人資格,須符合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三…第9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銷售各種保險商品,除應依下列各款辦理外,並應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有…第10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提存各種準備金,應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第11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對資產品質之評估、逾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呆帳之轉銷,應依保險業資產評估及…第12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保險業務,辦理風險自留及再保險之分出、分入,應依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第13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經營國際保險業務,應建立內部之招攬、核保及理賠處理制度及程序。前項內部處理…第14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辦理國際保險業務,應確認保險業務員之資格取得、登錄、撤銷或廢止登錄、教育訓…第16條外國保險業設立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專營再保險業務,就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第16-1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應遵循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主管機關所定應取得或驗證之文件、資料或資訊(…第16-2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得透過中介機構或專業人士(以下簡稱中介人)依本辦法及洗錢防制法等規定,或不…第16-3條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於受理客戶投保及業務往來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不得將境內客戶推介予代辦公…第17條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十六條之二及第十六條之三…
← 第14條看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