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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 第8條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之經理人資格,須符合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三條第八條之一第九條之規定。但依該準則第八條之一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款之規定充任者,應具備國際保險專業知識或外匯業務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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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