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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 第14條

專業代理人自行停止執業,得敘明事由檢附開業執照,向直轄市或縣 (市 ) 主管機關申請註銷開業執照。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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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