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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提存保證金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保證金係指下列任何一種: 一、現金。 二、公債、庫券、公司債、股票。 三、銀行本行支票或保證支票、定期存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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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