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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提存保證金辦法 第7條

如一部份以現金,一部份以公債、庫券、公司債、股票、定期存款單、銀行本行支票或保證支票提供者,其處理程序依本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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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