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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提存保證金辦法 第6條

以公債、庫券、公司債、股票、定期存款單、銀行本行支票或保證支票提供擔保者,應填具保證品存入申請書向銀行、公庫繳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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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