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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供應及價格管制實施辦法 第5條

天然氣進口事業可用存量不足時,應依下列順序及比率管制天然氣之供應: 一、電業用戶,減供日平均用量百分之十。 二、汽電共生系統用戶,減供日平均用量百分之五。 三、工業用戶,減供日平均用量百分之五。 四、電業用戶,再減供日平均用量百分之十。 五、汽電共生系統用戶,再減供日平均用量百分之五。 六、工業用戶,再減供日平均用量百分之五。 七、運輸用戶,減供日平均用量百分之十。 八、公用天然氣事業,減供日平均用量百分之十。 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用戶屬公用天然氣事業之用戶者,以公用天然氣事業申報資料中該用戶之日平均用量,依前項減供比率計算減供數量後,減供公用天然氣事業之用量;前一年度用戶實際用氣期間未滿一年者,以實際用氣期間之日平均用量替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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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天然氣供應及價格管制實施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8條公用天然氣事業因天然氣進口事業實施供應管制方案減供用量,得對其供氣區域內之家庭、商業及服務業…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名詞定義如下:一、可用存量:指天然氣進口事業於其自備儲槽中儲存之天然氣數量,加計已抵港…第3條天然氣進口事業因天然氣進口來源數量不足,或天然氣運輸船船期延誤之原因,致其存量可用天數低於存…第4條天然氣進口事業因前條第一項原因,預期存量可用天數不足時,應於原因事實發生後七日內,將可能發生…第6條天然氣進口事業實施供應管制方案時,應於實施三日前通知其用戶;依前條第一項第八款對公用天然氣事…第7條天然氣進口事業之存量可用天數達存量下限天數以上時,天然氣進口事業應停止實施供應管制方案。天然…第8條公用天然氣事業因天然氣進口事業實施供應管制方案減供用量,得對其供氣區域內之家庭、商業及服務業…第9條公用天然氣事業實施用戶輪流停供方案,應於停止實施後七日內,將實施情形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第10條天然氣進口事業停止實施供應管制方案時,公用天然氣事業應即停止實施輪流停供方案。第11條天然氣進口事業因進口天然氣價格上漲,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應依本辦法實施價格管制:一、天然氣進口…第12條天然氣進口平均價格上漲幅度達前條規定時,天然氣進口事業應檢具相關資料提報中央主管機關。中央主…第13條天然氣進口事業因前條第二項規定未調整天然氣售價之部分,得將之列為應調未調之成本,並於計算天然…第14條天然氣進口事業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於調整天然氣售價時,應依本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第15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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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