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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 第16條

計畫主持人不服評鑑結果者,應於不服各該主管機關依該結果所為行政處分依法提起訴願時,一併主張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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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