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辦法 › 第15條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辦法 第15條

輔諮中心應受各該主管機關監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輔諮中心,並應受中央主管機關監督。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置辦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