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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所稱夜間,為日出前,日沒後;所稱休息日,為星期例假日、應放假之紀念日及其他由中央人事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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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