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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關審核團體私人領受公款補助辦法 第3條

各級政府撥付補助款,以總預算內所列之主管機關為主管機關,各機關在 其經費內所列之補助款項,以各該撥補助款之機關為主管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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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