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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關審核團體私人領受公款補助辦法 第9條

審計機關審核各團體或私人領受公款補助款項,如發現有違背法令或與指 定用途不符或未依計畫有效運用者,應通知主管機關予以糾正、追繳或提 出改善意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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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