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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及專門技術作為股本投資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專利權,係指依法持有經我國政府核准之發明或新型或新式樣 之專利實施權而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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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