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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施行細則 第76條

舉發案審查期間,專利專責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協商舉發人與專利權人,訂定審查計畫。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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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