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 › 第13條

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 第13條

專業機構或技師之認可有效期限最長為三年;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期限為三年。 中央主管機關於受理前項展延申請時,得依第十條規定,辦理展延審查。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經濟部能源署為執行機關。第3條中央主管機關得考量能源用戶或使用能源設備之不同屬性,分別委託經認可之專業機構或技師執行下列事…第4條專業機構或技師申請執行前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檢查事項之認可,應具備下列資格:一、專業機構:(一)…第5條專業機構或技師申請執行第三條第三款檢查事項之認可,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專業機構:(一)我…第6條專業機構或技師申請執行第三條第四款檢查事項之認可,應具備下列資格:一、專業機構:(一)我國公…第7條專業機構申請認可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為之:一、申請表。二、公司或法人組織之證明…第8條技師申請認可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為之:一、申請表。二、技師證書影本。三、執業執…第9條專業機構或技師之認可申請期間,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公告之。第10條中央主管機關於審查專業機構或技師之認可,得就所提申請文件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第11條專業機構或技師為第七條及第八條認可之申請者,其申請文件不符規定或內容有欠缺而能補正時,中央主…第12條認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專業機構或技師名稱及地址。二、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身分證明文…第14條專業機構之檢查人員有不足者,應於三十日內補足之;認可文件應記載事項之資料有異動者,專業機構或…第15條專業機構或技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認可:一、申請認可文件、人員之設置、檢查…第16條專業機構或技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認可:一、不遵守中央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之…第17條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認可之專業機構或技師,二年內不得申請本辦法之認可。第18條專業機構或技師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廢止認可文件者,自處分書送達之日起,不得再執行相關之檢查業…第19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12條看 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