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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機構或技師辦理能源管理法檢查業務認可管理辦法 第15條

專業機構或技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認可: 一、申請認可文件、人員之設置、檢查報告或其他申請文件虛偽不實。 二、非由專任檢查人員或技師辦理檢查工作。 三、專業機構檢查人員或技師兼任指定能源用戶之能源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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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