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 › 第4條

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專科學校教職員之員額編制,由各專科學校擬訂員額編制表,國立、私立者,報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核定後實施;直轄市立者,依所屬直轄市政府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