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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稱該管直轄市、縣(市)建築師公會,指建築師辦理登記開業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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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