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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 第15條

運用輔導組織或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指派執行與第四條第五條所定任務相關之服勤事項,應先完成編組,並由國防部所屬機關、機構、部隊或學校(以下簡稱運用單位)於預算範圍內檢討調整支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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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