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 第9條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左列領有戰士授田憑據人員給與四個基數之補償金: 一、支領贍養金之退除役戰士。 二、年逾五十五歲未支領退休俸、生活補助費、公教人員月退休金或未輔導就業或未就任公職之退除役戰士。 三、輔導就醫、就養之退除役戰士。 四、年逾五十五歲輔導就業之工級退除役戰士,且未支領退休俸或生活補助費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8-2條
看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第1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