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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動物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6條

檢驗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要件: 一、對於特定指定動物傳染病,具檢驗能力。 二、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十二條之一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實驗室生物安全等級、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及實驗室人員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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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