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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 第12條

調解事件經審查無前條各款駁回之情形者,由申訴會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 人至三人為調解委員,進行調解程序,並應速定調解期日,通知當事人或 代理人到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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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