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
› 第8條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 第8條
申請調解得委任代理人為之。代理人應提出委任書,載明其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日、職業、電話、住所或居所。 調解申請人在我國無住所、事務所或營業所者,應委任在我國有住所、事 務所或營業所之代理人為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