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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提存物為現金或有價證券者,提存人應將提存物及提存費連同提存書,一併提交當地代庫銀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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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