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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第18條

主管機關每年應會同有關機關編成聯合作業小組,辦理政府機關派駐海外單位有關密碼業務督考、密體配賦及繳銷、裝備架裝與維修等工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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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