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 第21條

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第21條

政府機關遭遇重大突發狀況,致無法保障保密裝備或相關密件安全時,應迅速採取撤離、銷毀等適切有效之緊急應變措施。
AI 白話解釋
← 第20條看 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 全文第2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