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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推動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本部或所屬機關應於公布成績日起算三個月內,核發能力鑑定證明予能力鑑定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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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