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部時間借調至智慧財產法院充任法官助理者,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及
差假由智慧財產法院負責辦理,並於每年年終或借調期滿歸建時,將平時
考核及差假勤惰有關資料,送其原服務機關,作為獎懲及考績之依據。遇
有具體功過發生時,依上述程序及權責隨時辦理。
以部分時間借調至智慧財產法院充任法官助理者,於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
,由原服務機關與智慧財產法院分別辦理,智慧財產法院於每年年終或借
調期滿歸建時,將借調期間之考核紀錄送原服務機關參考,作為獎懲及考
績之依據。遇有具體功過發生時,依上述程序及權責隨時辦理。借調期間
之差假由原服務機關依權責辦理,並應會知智慧財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