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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及借調辦法 第4條

法官助理應就法律或與業務相關系所畢業者招考或遴選之,其方式如下: 一、應考人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 員高等考試及格者、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之資格者或於智慧財產法院 或其他法院聘期屆滿四年成績優良,重新聘用者,免經招考,由法院 遴選。但因業務需要得加考筆試或口試。 二、應考人未具前款資格者,應參加公開招考。招考事宜由智慧財產法院 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及借調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4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8條法官助理之聘用採曆年制,聘期一年,工作績效優良者得予續聘。繼續聘用每滿四年,其續聘應依第四條…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法官助理之招考或遴選除以法律專業為取向外,並應兼顧法律外專業人才之需求。第3條智慧財產法院招考或遴選法官助理時,應組成審查委員會辦理之。第5條招考兼採筆試及口試,經筆試錄取人員始得參加口試。招考成績以筆試分數占百分之七十,口試分數占百…第6條所需法官助理由遴選錄取人員名冊依序聘用;人數不足時,再就招考錄取人員成績順序依序分配。未獲分…第7條法官助理由智慧財產法院依前條規定自行聘用,其聘用名冊逕行報送銓敘部登記備查,並副知司法院。第8條法官助理之聘用採曆年制,聘期一年,工作績效優良者得予續聘。繼續聘用每滿四年,其續聘應依第四條…第9條法官助理薪點折合率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時之最高標準支給,其月支報酬依下列規定:一、以大學…第10條法官助理於任職期間取得更高學歷或取得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第11條智慧財產法院借調他機關人員充任法官助理者,應得他機關之同意。其以全部時間借調者,其借調期間最…第12條以全部時間借調至智慧財產法院充任法官助理者,借調期間之平時考核及差假由智慧財產法院負責辦理,…第13條借調至智慧財產法院充任法官助理者,其薪資由原服務機關支給。第14條智慧財產法院對於借調充任法官助理之人員,應按季定期檢討,有不適任情形或無繼續借調之必要者,應…第15條本辦法自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施行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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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