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 第13條

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第13條

經營者應建立措施以確保特殊製程,包括塗裝、銲接、熱處理及非破壞性檢驗等,均應符合適用之法規、標準、規格、準則及其他特殊要求,並由合格之人員依據核定之程序書完成。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