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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第12條

應徵之房地產如係法令規定禁止或無法變更使用以符合需要者,應不予接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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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