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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審查辦法 第11條

審查會應視業務需要,擇優提出錄取人選建議名單,報請法務部部長核定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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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