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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審查辦法 第4條

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申請者,應向法務部提出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簡歷表。 三、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符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體格檢 查標準表之司法官類科體格檢查標準)之體檢表。 四、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證書。 五、律師考試及格證書或薦任職以上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經銓敘合 格之證明文件。 六、任教授或副教授三年或助理教授五年,講授主要法律科目二年以上證 明文件(含教師證書及任教學校核實出具之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及講 授主要法律科目之證明文件)。 七、任教主要法律科目之著作一種,並以獨立完成及申請前五年內發行者 為限,字數須在五萬字以上,並於每篇詳註參考書目之章節或頁次, 期刊之卷期別及頁次,共二十冊。原著如以外國文字書寫者,應提出 一萬字以上之本國文字摘要。 前項第七款之著作,不得為演講集、編譯外國人之著作、編輯各家著作之 出版品。 第一項應備文件未齊備者,法務部得定相當期間命其補正;屆期未補正者 ,視為撤回申請。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審查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4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5條法務部受理申請後,應辦理下列事項:一、品德調查。必要時,得通知申請人陳述意見及提供相關資料,…第14條執行律師職務或任助理教授未滿六年、任教授或副教授未滿四年而申請轉任者,經參加當期法務部司法官…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及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申請者,年齡應未滿五十五歲;其依本條…第3條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者,應向法務部提出下列文件:一、申請…第5條法務部受理申請後,應辦理下列事項:一、品德調查。必要時,得通知申請人陳述意見及提供相關資料,…第6條法務部設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審查會(以下簡稱審查會),委員由政務次長、…第7條審查會辦理下列事項:一、申請人資格條件之審查。二、申請人品德調查結果之審查。三、申請人書狀、…第8條前條第一項第四款之面試,由審查會召集人指派其中委員五人行之,採個別面試方式,就下列項目評分:…第9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審查會應為不予遴選之決議:一、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所…第10條審查會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委員須親…第11條審查會應視業務需要,擇優提出錄取人選建議名單,報請法務部部長核定。第12條經核定錄取者,應依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施予職前訓練。前項職前訓練,由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辦理。…第13條參加前條第一項職前訓練人員之訓練期間、實施方式、津貼、請假、成績考核及受訓資格之廢止等有關事…第14條執行律師職務或任助理教授未滿六年、任教授或副教授未滿四年而申請轉任者,經參加當期法務部司法官…第15條本辦法規定助理教授年資之採計,得併計其任副教授、教授之年資;副教授年資之採計,得併計其任教授…第16條本辦法施行前依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講師充任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審查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第三…第17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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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