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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4條

法院人員對職務上所知悉之國家機密,負有保密之義務,不得洩漏。退、離職後亦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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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