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 第11條
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11條
申訴提起後,申訴人死亡者,申訴程序於得承受申訴之人承受申訴前,當然停止。 申訴由其繼承人或其他依法得繼受原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所涉權利或法律上利益之人承受申訴程序。但已無取得申訴處理之法律上利益或依其性質不得承受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承受申訴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申訴管轄機關檢送繼受權利之證明文件。 依第一項停止申訴程序之進行者,
第九條
第一項所定申訴處理期間,自得承受申訴之人承受申訴或續行申訴程序之日起,重行起算。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0條
看 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全文
第1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