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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第27條

調解不成立者,當事人得申請調解委員會發給調解不成立之證明書。 前項證明書,應於申請後七日內發給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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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