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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實施辦法
› 第2條
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型式認可:指液化石油氣容器(以下簡稱容器)之規格、構造、材質及熔接等,依本辦法認定符合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二、個別認可:指已取得型式認可之容器,於國內製造出廠前或國外進口銷售前,其規格、構造、材質及熔接等,依本辦法認定與型式認可內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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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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