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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 第16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五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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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