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 › 第2條

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 第2條

清除豬瘟應使用之疫苗為兔化豬瘟組織培養疫苗或豬瘟 E2 基因改造次單位疫苗(以下簡稱豬瘟疫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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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