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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14條

申請查驗機構許可證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格式,上傳下列資料至指定資訊平台,並檢具申請書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非公營事業之公司、財團法人、公營事業或非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之政府機關(構)設立證明文件及其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認證機構核發之溫室氣體認證證書影本。 三、查驗作業計畫書。 四、查驗實績證明文件:申請查驗項目之查驗聲明書樣本、查驗總結報告樣本及查驗作業過程紀錄文件。 五、依許可查驗類別設置之查驗人員名單及其簽名、其身分、學經歷、查驗項目實績、訓練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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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